心理咨询室的真实故事(4)
不要欺负老实人。老实人心里有座佛,佛压着魔,你若推倒了佛,就要面对魔!
早上9:00,当我一脚踏进办公室时,助理就开始给我使眼色。顺着她的眼角眉梢,我看到了端端正正坐在沙发上的少年。
趁给我递资料的机会,助理悄悄趴在我耳边说:16岁未成年,没有家长陪同,他说是你同意的。我给了她个稍安勿躁的微笑,转身招呼少年进了咨询室。
孩子名叫刘哲(化名),一周前在网上找到我。
上来第一句就问:如果未满16岁捅了人,会判几年?
我预感事情不妙,想尽办法约他面谈。
按道理,未成年人必须在父母陪同下接受心理咨询。由于小哲情况特殊,我破例让他自己来。
小哲走进咨询室,在单人沙发上坐下,怀里紧紧抱着自己的书包。我看他抱书包的样子,想起他问的问题,瞬间警惕起来,怕他从包里掏出什么危险玩意儿。
因为网上聊过的基础,没进行过多铺垫,小哲直接讲出了他的经历。
小学5年级时,同桌带了一支新的钢笔。景泰蓝珐琅工艺,看起来很漂亮。小哲也很喜欢,晚上回家发现自己不小心把钢笔装在了书包里。想着明天还给同桌就是了,也没放在心上。
没料到第二天到了学校,同桌一把抢过他的书包,翻出了钢笔。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他是“小偷”他百般解释,但没人相信,大家都说证据确凿,就是他“偷”的。盛怒之下他给了同桌一拳。这一下,他偷了东西还殴打同学的事,在全校出了名。
此后,没有人叫他名字,都叫他“刘偷儿”
同学经常背后对他指指点点,孤立他,嘲笑他,甚至三五一伙地殴打他。
父母安慰他:事情慢慢就过去了。身正不怕影子歪,别太放在心上。
可他怎么能不放在心上呢?每天在学校遭遇同学的“语言暴力”加上隔三差五的“身体暴力”再加上明明自己没有“偷”却无法证明的委屈。
想转学,父母觉得他小题大做。
同学的“霸凌”老师的“漠视”父母的“没所谓”使小哲感受到从未有过的绝望。
他唯一只有一条路:发奋学习考上市里的高中,离开现在的环境。于是他顶着“骂名”忍着欺凌,终于如愿离开了县城。
高一的岁月是他近5年来最开心的时光,没有人叫他“刘偷儿”,没有人背后下黑脚,终于阳光变得灿烂了。小哲因为成绩好,老师喜欢,同学钦佩。他有了朋友,有了新的生活。
但这一切,在高二这一年被打破了。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,是从他原来县城转学来的,到了班里的第一天,就大叫一声:“刘偷儿”
他从来不知道“友谊”这么脆弱,人也可以这么虚伪。原来与他交好的朋友表面依旧,但背地里跟转学生打听他过去的“丑事”
转学生也因为宣讲他的“八卦”而很快融入了新的环境。瞬间,一切都回到了过去,小哲发现他再怎么努力,也根本无法挣脱这枷锁。
既然他只能活在阴影下,就不再向往阳光。
于是买了一把撬茶砖的茶刀,磨得更加锋利。装在书包里,脑中只有一个声音,捅S那只“八卦精”你不让我活,那就一起S。
我默默地打量着这个身高,瘦弱阴郁的少年。在他紧紧抱着的书包里,有他认为唯一可以帮助他的茶刀。但心中的良知却依然促使他坐在了我的面前。
我的眼睛微微有些酸涩,涌上来的泪意让我有些局促。
我深吸一口气,调整好情绪,故作轻松地问他:你现在知道未满16岁,捅了人会判几年吗?
他犹豫了一下说:我查到是3~10年左右。
那你愿意用3~10年,去解这5年的恨吗?
他抬起头,安静地望着我说:如果我说愿意,你会觉得奇怪吗?因为我已经想不出任何办法了。我的忍耐,让他们以为我好欺负。也许我只能像陈念(《少年的你》)一样捅出去,才能让他们停止。我知道会搭上我自己,但我现在也是个无能的废物不是吗?
我心口堵了一下:所以,你其实知道会承担什么后果。那么那天你问我会判几年,是为什么?
他咬了咬嘴唇说:我只是埋在心里太难受了,而且我也没有下定决心……
我默默松了口气:你来找我就对了,因为在我这还有别的办法,并且不犯法。
小哲定定地望着我,我回了个自信的笑。
我给你讲个故事吧!
在60年代,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个案子。在一个纺织厂,女工住的都是集体宿舍。管工期的副厂长一天到宿舍里找员工谈话,看着房门是开的,就直接走了进去,结果正赶上屋里只有一个女工在换衣服。她受惊之下撞到床头。出于条件反射,副厂长伸手扶了一把,倒把自己也给拌倒了。俩人摔在一起,好巧不巧地赶上其他女工进门看到这一幕。摔倒的女工哭得肝肠寸断,一句话也不说。副厂长被带走,按流氓罪论处,进了监狱。他百口莫辩,因为证据确凿。过了一年,女工良心发现,到公安局说清一切,还了他的清白。
小哲斜眼瞟了我一下:你的意思,做坏事的人,早晚有天会良心发现吗?还是像《肖申克的救赎》一样,被冤入狱还是会逃出来?
我被他气笑了:你这孩子咋这么死心眼呢?咋就一门心思盯到“蹲监狱”上啊?
我给你讲这个案子,是要告诉你个现实。
法律是讲证据链条的,柯南看过吧。他把作案动机、作案时间、作案地点,作案工具等等全部的证据找到,形成一个连续的链条,才会定罪。单一证据是无法证明什么的。
小哲歪着头,一副就快听不下去的表情:你难道要我现在去找证据链,证明我5年前没“偷”过东西吗?还是你不信我没偷?
我有种想砸他脑袋的冲动:我是告诉你,法律定罪只看证据,因此“法律真相”和“事实真相”不一定一样。这就是为什么有“冤假错案”的原因,这是一种真实的现象。正因为这样,我非常相信你!
小哲眨了眨眼睛,抱着书包向沙发深处靠了靠!
我继续说:法律是种保护工具,但重要的是你得会用,我现在教你用。
你上高二,学写议论文了吗?知道议论文的重要特点吗?
小哲说:学了,要有论点,论据,论证。
我说: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。
最重要的一点是:逻辑自洽。
逻辑学里还有法律上都遵循一个原则:谁提出谁举证。你们写的议论文,就是提出观点,然后拿证据链条证明观点的正确。
放到你的事里,你无法证明5年前的事,这是个事实。
但你的同学,也无法证明。所以你不是要证明自己没偷,而是要让他举证,他说的是真的。既然是他提出的,自然要他自己拿出证据。明白了吗?
小哲目瞪口呆地望着我:但……他……他会说,原来的同学都知道啊!
那就让他把原来的同学都找来,一块拿出证据。如果他们证明不了你“偷”就理直气壮地告诉他们,没证据就闭嘴。
如果他们让你拿出证据,证明你没“偷”就用逻辑学怼回去,谁提出谁举证,他们提出你是“偷儿”就得他们举证,要不就边儿呆着去。
过去你小不懂知识,现在你高二了,学了议论文,也看得懂法律书,就要学会用知识武装自己。只有用你的能力打败他,他才会服气。逃避没用,伤敌自损更傻!
小哲憨憨地盯了我半天,突然抱紧了书包,颤抖着双肩,埋下头哭了起来。
看着一个16岁的少年在我面前痛哭,我的内心五味陈杂。我站起身走过去轻抚他的肩头。
小哲哽咽地说:阿姨,你明白吗,我太难受了,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?
我像拍婴儿一样,轻轻拍着他的后背温柔地说:哭吧,没事了,有我呢!一会儿把茶刀送我做个纪念。噗嗤一声,他从鼻子里喷出个鼻涕泡。
两周后,小哲再次来到我的办公室。手里拿着个“洋葱”
他告诉我,他没有跟同学硬刚,而是把我说的知识和故事,写成了一篇作文,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读了出来。转学的同学也承认自己是没有证据的。并且向他道了歉。大家很佩服他的勇气,更赞叹他懂得真多。
他终于明白,真正的知识改变命运,是从正确使用知识那一刻开始的。当我给他说法律时,他被深深吸引了,并暗下决心大学要考法律专业。
那个“洋葱”是风信子的种子。他不太好意思对我说谢谢,所以用“风信子的花语”来感谢我。
我找了个瓶子把风信子养了起来,翻开电脑查了下风信子的花语:重生的爱!
看着这句话,想起那个16岁的小小少年,我窝心地笑了。走过荆棘,强大自己,愿你余生皆是爱!
最后忍不住再叨叨两句
1、很多家长不懂一件事。不要以为只有伤害身体的“校园暴力”才是“校园暴力”
“语言暴力”在校园里更为常见。而且“语言暴力”能更快摧毁一个人的意志,当意志不在了,理智也就不在了。作为家长,一定要坚定地站在自己孩子一边,相信并支持他。你的孩子你不保护,指望谁保护?
2、学生学习和成人学习是不一样的
从阶段性目标来说,学生学习是为了通过考试,而成人学习是为了实用。
孩子的知识从学到用,是需要指点和引导的。
这也就是为什么出了校门,到了工作岗位,学校的知识会让人感觉根本没用。因为孩子还没有从学生思维转变为成人的思维。这种转变需要前辈指教。
知识从理论变成能力是需要过程的。作为前辈的我们,一定要肩负起帮助年轻人走过这一阶段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