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好的小说和故事
我们最爱
最难以忘怀的故事
是那些留在我们记忆深处
让我们感同身受的故事
建议阅读时长
5分钟
来源
创意写作坊
本文摘自
《写小说的艺术》
文字
安德鲁·考恩
最好的小说和故事,我们最爱、最难以忘怀的故事,是那些留在我们记忆深处、让我们感同身受的故事,将这种感受称为“准经历”会恰当些,因为它们纯属虚构,我们也并没有这样的亲身经历。用柯勒律治的话来说,这种感受往往要我们“愿意放弃质疑”,也就是愿意暂时不用现实生活中的规则或逻辑进入作品。
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我们进入小说或故事的逻辑就像我们进入梦中的逻辑一样。梦境和小说都无法脱离想象,两者的寓意都比表面看来要深刻得多。小说若是要像梦境那样引人入胜——像真正的梦那样超乎寻常地扣人心弦——就需要异乎寻常地直击我们的感官知觉,而且这种直击不会间断,不会让读者意识到自己只是在看小说或故事而已;也就是说,小说或故事必须生动、连续。
01
“小说要像梦境一样生动、连续”这个概念是美国小说家、教师约翰·加德纳在创意写作的经典之作《成为小说家》中提出的:
读一本极好的小说,只需第一页的五个词,便能让我们忘记自己正在阅读纸上的文字;眼前开始浮现出一幕幕的画面……我们悄然入梦,忘了自己正坐在屋子里……我们创作这个梦,同时给它一些小的,多是微不足道的变化。这个梦是作家自己想象出来(作家一遍遍地修改,直到满意为止),用语言描述出来的生动、连续的梦,其他人兴之所至时,可以翻开它把这个梦再做一遍。这个梦若要生动,那么作家的“语言信号”(用词、节奏、修辞等)就必须丰富和犀利;如果语言含糊不清、马马虎虎或是不够丰富,就无法呈现其所想展示的情节,那么梦就会变得让人摸不清头绪,无聊而烦人。这个梦若要连续,我们就不会被那些扰人的文字粗鲁地从梦境里拉回来,意识到我们在读页面上的文字。
小说中很多事情都可以被“讲述”,但人物情感只有通过其言行、姿态和对场景的身体反应来“展示”。
约翰·加德纳在《成为小说家》中明确说道:
有的作家有慧眼(或聪耳、灵鼻及敏锐的触觉等),和没有这些灵敏知觉的作家比起来,他们有一个优势:他们能够把故事讲得具体明确,而不会抽象无力。他们不会直接写“她觉得难受”,而是通过精确的动作、神情描写或是捕捉话语来表现角色极其细微的情感变化。一个人感受喜怒哀乐的方式有千百种:抽象的形容词几乎什么也没有表达。
弗兰纳里·奥康纳在她的文章《短篇小说写作》(WritingShortStories)中说:
小说是通过感官来“运作”的。我认为,人们觉得写故事很难的原因之一,是他们忘了把感官描写处理得让人信服是需要很多时间和耐心的。读者是不会在没有真切感受的情况下相信作者讲述的故事的。小说最重要和明显的特点,就是使读者通过在小说中的所见、所闻、所感、所尝、所触来了解现实。
02
奥康纳坚持认为诉诸感官很重要。这一点约翰·加德纳也非常认同,他认为作家之“眼”,也是作家之“耳、鼻、触觉等”。另外,在《小说的艺术:年轻作家写作指南》中,他对“生动、连续的梦境”这个概念做了进一步解释:
根据这一概念,作家设置了戏剧化的情节,发出信号,让我们看到场景、人物和事件。也就是说,他不像评论家那样用抽象的语言来表述信息,而是通过形象的描绘去感染我们(最好是各种感官而不仅限于视觉),这样我们就好像进入到角色当中,和他们一起靠在小说中虚构的墙上,品尝虚构的西班牙冷汤,还能嗅到虚构的风信子的味道。
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加德纳